为进一步推进“克伦特罗”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活体动物中非法使用“克伦特罗”等违禁添加剂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将组织开展养殖环节“克伦特罗”专项监测(
一。实施监测组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的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样和现场检测,市畜牧局,禽畜及水产品检测中心负责疑似阳性样品的检测和确认(
二。监测区域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
三、监测时间
有关区县(市)全年组织二次监测,上半年组织一次,并于5月20日前将抽检结果和汇总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市农委质量安全处;有关区县(市)要在下半年组织一次监测,并于10月20日前将抽检结果和汇总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市农委质量安全处(
四、监测数量
全年监测3000批次。各区、县(市)(
五)抽样数量见表1。监测对象
以年产量50-500头牛、10-100头肉牛、20-200头肉羊的养殖场(户)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不同规模的养殖场(户)
六、肥育后期对猪、肉牛、肉羊的尿液进行监测
七。监测项目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VIII。取样依据
1.取样和现场试验要求
⑴ 猪尿取样应按照sam进行NY/t763-2004《猪肉、猪肝、猪尿检验方法》,参照牛尿、羊尿。采样人员进入场(户)采样时,应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规定(
进行消毒⑵ 从每个农场(家庭)抽取2-3份尿样
⑶ 样本编号:按“区县(市)名拼音首字母(两位)+年(两位)+月(两位)+序号(三位)”原编号,一个样本,一个编号(
⑷ 现场检测应使用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并使用“克伦特罗”专用监测登记表农场(户)的“ol”(见表2)应认真填写,并由抽样人员(2人)和被检查农场(户)的所有人
签字确认⑸ 疑似阳性尿样按《猪肉、猪肝、猪尿采样方法》(NY/t763-2004)进行分割、封存和留存,认真填写《养殖场(户)“克伦特罗”专项监测登记表》(见表2)和《采样表》。抽样表和印章应加盖抽样单位公章,填写抽样日期,两名抽样人员和被检农场(户)所有人共同过缝并签字。样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给农场(家庭),并告知储存条件和储存时间。取样人员在4℃低温下保存两份,送市畜禽水产品检测中心,一份确认,一份备用。尿样的取样量应满足检测的需要,每个样品至少30ml(
2.试验方法
按《气相色谱-质谱法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农业部公告第1031-3-2008号)规定,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对11种动物尿β-受体激动剂进行了检测(农业部公告第1063-3-2008号)(
九、判定原则和依据
1、判定依据
《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用动物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名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农业部关于投入品使用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公告第806号)(
2.判定原则
取定量限值试验方法作为判断值。如果超过定量限值,则判定为不合格。如果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ed(
X。结果汇总分析报告
抽样检验结果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抽样检验概述(
2.抽样检验的基本情况,包括抽样数量、抽样项目、抽样地点、抽查情况等,农场(户)规模抽样检验
(3)。当地畜牧业基本情况
4。抽样检验结果分析(
5)。抽样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席。结果处置与应用
1.对现场快速筛查出疑似阳性样品的养殖场(户),区、县(市)农业(畜牧)局
2.对确认“克伦特罗”阳性的养殖场(户),区,县(市)农(牧、渔业)部门应当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