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林下牧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林牧业全面协调发展,延边州党委、政府自1989年起从林地中划出27.05万公顷畜牧业用地,长期用于畜牧业,并颁发了畜牧业用地证。同时,为加强畜牧业用地管理,党委、州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1996年颁布实施了《延边地区畜牧业用地管理条例》使畜牧业用地管理真正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畜牧业用地的划分,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养牛致富的积极性,也使草原畜牧业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2007年,延边州共有牛87万头,羊41万只,分别比1989年增长2.9倍和4.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