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畜禽品种、数量、养殖记录、标识、来源和出入境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其他投入品、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人、时间和用法
3.检疫,免疫、监测和消毒(
4.发病率、诊断和治疗,畜禽死亡及无害化处理(
5.畜禽养殖规范(
6.农业部和省工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7.养殖场(区)和家畜丰富的家庭还应当建立畜禽个体养殖档案,表明身份n代码、性别、出生日期、沙康的检验和调整、父本和母本品种、母本识别码等。转移种畜时,应在个体育种
档案上注明转出地点,奶牛场(社区)和奶牛户还必须建立奶牛个人档案,注明登记时的奶牛编号、出生期B、出生地点、出生体重、健康检查、父亲编号、母亲编号、胎次,交配妊娠和产奶的产犊情况(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