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兽药质量,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全面检验,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在基层使用单位,在不影响兽药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下,应检查兽药外观的变化,可作为治疗的参考。如果库存量大,或有价值,质量可疑但难以判断的,应送兽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后再处理(
(1)注射剂。检查透明度(悬浮液和乳液除外)。如果能看到明显的浑浊、异物或沉淀,就可以了不可入药。如果澄明度不合格,件数在10%以上,但液体本身性质稳定,可选用合格的澄明度产品(
有些注射剂(水溶液或油溶液)因气候寒冷而结晶。如果说明书上注明可以加热溶解(微温为40-50℃, 热水指70-80℃), 使用前应溶解并澄清。如果在规定温度下加热不能溶解,应根据变质情况进行处理,不得再次使用
注射液变色是内部质量变化的标志。变色很严重与安瓿空间中的光和残余氧有关。如变色明显,不宜用于药品(
粉针剂,吸水严重、结块、粘瓶、变色的(
(2)片不能再使用。兽用片剂多为普通片剂,粘性大、易松动、变色或受潮后有严重色斑。如果情况严重,不能再使用(
发霉,虫害和有异味的产品不能再使用(
如果外包装因仓库潮湿而发霉,但内部质量不变,可在包装完成后使用(
(3)粉末(预混料)。粉安d预混料,存在严重吸湿结块现象;产生异味和刺激性气味明显;风化、失水现象较严重,霉变或虫蛀均不能入药(
(4)酊剂。包装严密,沉淀量少,可使用无毒酊剂;如果有大量降水,就不能再使用了。颠茄酊等剧毒酊剂包装不严、溶剂挥发明显或沉淀量大,不能用于药品(
霉变品不得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