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标准化的重要前提,没有标准就没有标准化。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动物防疫标准化工作,成立了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委员会,负责动物防疫国家技术标准的归口管理,取得了非常重要的进展。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当前国内牲畜标准化建设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要推动牲畜防疫标准的制定,必须与国际接轨制定相关标准过程中的标准。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必须突出重点,尽快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对标准修订的监督,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要做好调查研究,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技术含量,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加强动物防疫标准宣传,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人员整体水平;做好动物防疫监督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预警能力;坚持“借鉴、结合、创新、发展”八字方针,积极运用风险评估手段,学习和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我国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2.3建立健全牲畜防疫法律法规。目前,国内关于家畜防疫规范化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一些法律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畜牧法》进行完善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以政策法规的形式推动畜牧养殖方式转变,改变过去以混养为主的分散养殖方式,提高养殖群体整体技术水平,坚持人畜分离、畜禽分离、不同品质的发展道路,推进规模化养殖、畜牧业专业化饲养和科学化饲养模式的实施,逐步建立专业化、集约化的畜禽饲养新模式。最后,对我国现行的《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进行了阐述防疫工作还存在空白、交叉矛盾、配套不足等缺陷。要尽快出台全面管理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兽医法》,从根本上保证动物防疫工作水平的提高,推动标准化建设进程的深化。